zhǔshì

主事

zhǔ shì

ㄓㄨˇ ㄕˋ

释义
  1. 主持处理事情。 manage;
    主事人。当家主事。户部主事。——《明史》
  2. 主持事务。
    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使之主事,而事治,百姓安之,是民受之也。”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今万乘方争时,游者主事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六十回:“宋江 见 晁盖 死了,比似丧考妣一般,哭得发昏。众头领扶策 宋江 出来主事。”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八章:“家有千百口,主事在一人。”
  3. 官名。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。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,为令史中的首领。隋以后但称主事,本为雇员性质,非正规官职。金代始列为正官,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,也分管郎中、员外郎之职。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,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。清代又升为正六品,与郎中、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。其他官署如内务府、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。民国初,于国务院秘书厅、各部及驻外使馆中,设主事,在佥事下,相当后之科员。
    《孽海花》第三五回:“所难的 唐先生 位卑职小……而且一个小小主事,突然召见,定要惹起后党疑心。”
国语辞典

zhǔ shì
ㄓㄨˇ ㄕˋ
释义
  1. 主持、掌理事務。
    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使之主事,而事治。」《水滸傳》第六○回:「眾頭領扶策宋江出來主事。」
  2. 職官名。漢代光祿勛屬官置有主事,為所屬官員中最優秀者;南北朝時置尚書主事令史,為官署中的事務員,均非正式官職。至金時主事始為正官;明代六部各設主事,官階從從七品升為從六品;清代升為正六品,與郎中、員外郎並列為六部司官。民國初年在各部下亦設主事,職位與現在各部的科員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