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ǎizhǔ

买嘱

mǎi zhǔ

ㄇㄞˇ ㄓㄨˇ

買囑

释义
  1. 收买人或机构,使为自己办事。 buy over;
  2. 收买叮嘱。
    这里又买嘱了看后门的人雇了车来。——《红楼梦》
  3. 亦作“买属”。谓给人钱财,请托办事。
    《元典章·户部三·承继》:“有妻因夫亡,听人鼓诱,买嘱以为子者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书吏》:“江西 行省所辖路府州司县司吏,多係吏业不通,行止不廉。苟非上司分付,即係买属承説。”明•无名氏 《鸣凤记·严嵩庆寿》:“又访得他新造一所 万花楼,极其华采,止少一条铺单,被我买嘱匠人,量了他尺寸,前往 松江 打一条五彩大绒单,铺在他楼上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一回:“我父亲和他涉了讼,他买嘱知县,把我父亲断输了。”清•王先谦 《东华录·雍正九》:“夫身为言官,背公怀私,朋比结党,将造作并无实据之浮言,转相买属。”
国语辞典

買囑

mǎi zhǔ
ㄇㄞˇ ㄓㄨˇ
释义
  1. 以財物賄賂人,而請託他做事。
    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六:「就是被他見了破綻,只消求告他,買囑他,要他不洩漏罷了!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一回:「我父親和他涉了訟,他買囑知縣,將我父親斷輸了,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