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ìzhǔ

事主

shì zhǔ

ㄕˋ ㄓㄨˇ

当事人本家儿当事者

释义
  1.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。 the victim of a crime;
    事主诉县官。
  2. 事情的主谋。 chief instigator;
  3. 办理婚丧喜事的人家。 wedding or funereal family;
  4. 事奉大夫。
    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宣子 盥而抚之曰:‘事 吴,敢不如事主!’”杜预 注:“大夫称主。”
  5. 事奉君主。
    汉•禰衡 《鹦鹉赋》:“女辞家而适人,臣出身而事主。”唐•杜甫 《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》诗:“事主非无禄,浮生即有涯。”
  6. 犹言事情的主要决策者,谋划者。
    《晋书·何无忌传》:“无忌 曰:‘ 桓氏 强盛,其可图乎?’ 毅(刘毅 )曰:‘天下自有强弱,虽强易弱,正患事主难得耳!’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一二九引《冥报志·王范妾》:“王范 既为事主,当先杀之。”
  7. 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。
    元•王恽 《玉堂嘉话》卷七:“遗山(元遗山 )尝与 张噥斋 论文。见有窃用前人辞意而復加雌黄者, 遗山 曰:‘既盗其物,又伤事主,可乎?’”《元史·成宗纪二》:“詔强盗姦伤事主者,首从悉诛;不伤事主,止诛为首者,从者刺配,再犯亦诛。”清•沉德潜 《百一诗》之四:“事主诉县官,县官不愿闻。”
  8. 指一般民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。
    赵树理 《李家庄的变迁》一:“村里人有了事是请社首说理。说的时候不论是社首、原被事主、证人、庙管、帮忙,每人吃一斤烙饼,赶到说完了,原被事主,有理的摊四成,没理的摊六成。”
国语辞典

shì zhǔ
ㄕˋ ㄓㄨˇ
本家兒、正事主
释义
  1. 侍奉君主。
    漢.禰衡〈鸚鵡賦〉:「女辭家而適人,臣出身而事主。」唐.杜甫〈暮春題瀼西新賃草屋〉詩五首之四:「事主非無祿,浮生即有涯。」
  2. 主持事務者
    《晉書.卷八五.何無忌傳》:「天下自有強弱,雖強易弱,正患事主難得耳!
  3.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。
    《元史.卷一九.成宗本紀二》:「詔強盜姦傷事主者,首從悉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