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ōngmín

公民

gōng mín

ㄍㄨㄥ ㄇㄧㄣˊ

人民百姓国民选民黎民

释义
  1. 具有一国国籍,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。 citizen;
    剥夺其公民权利。
  2. 指古代为公之民。
   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。”陈奇猷 集释:“为公之民少,为私之人众。”
  3. 谓君主之民,公家之民。
    汉•刘向 《列女传·齐伤槐女》:“﹝ 婧 ﹞对曰:‘妾父 衍,幸得充城郭为公民。’”
  4. 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,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,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。
    老舍 《四世同堂》一:“他是个安分守己的公民,只求消消停停的过着不至于愁吃愁穿的日子。”沙汀 《代理县长》:“他张望了一会,这才发现出一个真正在守卫着的公民。”
  5. 谓公共土地上的居民。
   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乙部第三章:“凡未闢之岛皆为公地,居者即为公民。”
国语辞典

gōng mín
ㄍㄨㄥ ㄇㄧㄣˊ
國民、人民
释义
  1. 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,依其憲法或法律規定,享有國家賦予公法上之權利,以及負擔公法上義務之國民。
    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譏諷類.亦公民也》:「公民,人民之有公權得選舉議員者也。」
  2. 為公眾利益著想的人。
    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,求得則私安,私安則利之所在,安得勿就?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。」
  3. 君王的百姓。
    漢.劉向《古列女傳.卷六.齊傷槐女》:「妾父衍,幸得充城郭為公民。」《魏書.卷七一.列傳.裴叔業》:「今大計已爾,勢不可追。恐民非公民,吏非公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