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èi

发配

fā pèi

ㄈㄚ ㄆㄟˋ

發配

释义
  1. 古刑律之一。指罪犯被判充军或流放而由差役押解出发。 banish; be exiled for penal servitude;
    大盗未杀人,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,皆减等发配。——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  2. 封建时代把犯人押送到边远地方去服劳役。
    《古今小说·汪信之一死救全家》:“狱中取出 汪世雄 及 程彪、程虎,决断发配。”《清史稿·圣祖纪三》:“五月癸巳,定发配人犯归籍僉遣,流犯死配所,妻子许还乡里。”曹禺 《日出》第三幕:“杨林 他道我私通贼寇,因此上发配到 登州。”
  3. 指把不中意的人安排到条件差的单位去。
    《人民日报》1981.4.4:“确实造反派也真没法子不讨厌这个‘架子不倒’的家伙,于是在69年彻底砸烂工读时,就把他发配到一个公社的卫生院工作。”《新华文摘》1981年第6期:“各种‘干净的人’的会议和她绝缘了,她被发配到山坡上去照看一片大约方圆三十亩地的瓜田。”
  4. 遣嫁,出嫁。
    《孽海花》第二一回:“你们看着姨娘本不过是个玩意儿……一不好,赶出的,发配的,送人的,道儿多着呢!”《廿载繁华梦》第十八回:“他们在这等富贵人家,如珠似玉,将来正要寻个好人家发配去,难道要像我们捱这些清苦不成?”
国语辞典

發配

fā pèi
ㄈㄚ ㄆㄟˋ
释义
  1. 古代刑法,罪犯被判充軍或流徙。
    《福惠全書.卷二九.郵政部.稽查徒犯》:「有官吏豪棍犯贓而發配者,上司差押,連文解到,本州縣具收管。」
  2. 古時丫環被遣送出嫁,稱為「發配」。
    《紅樓夢》第七○回:「雖有幾個應該發配的,奈各人皆有緣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