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传周代以二十五家一闾,闾有巷,巷首门边设家塾,用以教授居民子弟。后指聘请教师来家教授自己子弟的私塾。有的兼收亲友子弟。
《礼记·学记》:“古之教者,家有塾,党有庠,术有序,国有学。”宋•陆游 《小雨》诗之二:“诸孙入家塾,亲为授《三苍》。”宋•叶适 《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》:“臣闻朝廷开学校,建儒官,公教育於上;士子闢家塾,隆师友,私淑艾於下:自古而然矣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七回:“我们家却有个家塾,合族中有不能延师的,便可入塾读书,亲戚子弟可以附读。”郭沫若 《叶罗提之墓》:“叶罗提 七岁的时候还在家塾里读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