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浯。形容数量多至无法计算。
《金刚经·无为福胜分》:“以七寳满尔所 恆河 沙数三千大千世界,以用布施。”清•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凤仙》:“吾愿 恆河 沙数仙人,并遣娇女昏嫁人间,则贫穷海中,少苦众生矣。”吕湛恩 注引 袾宏 《弥陀经疏钞》:“恆河 在西域 无热河 侧,沙至微细,佛近彼河説法,故凡言多常取为喻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七回:“挺着一条身子,合世界上 恆河 沙数的人打交道。”清•邹容 《革命军》二:“吾但愿我身化为 恆河 沙数,一一身中出一一舌,一一舌中发一一音。”亦省作“恆河沙”、“恆沙数”、“恆沙”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千佛颂》:“能达斯旨,可类 恆 沙。”唐•王维 《六祖能禅师碑铭》:“常嘆曰:七寳布施,等 恆河 沙;亿劫修行,尽大地墨。”清•赵翼 《近日刻诗集者又十数家翻阅之馀戏题一律》:“岂知同在 恆 沙数,谁独能廻大海澜。”陈世宜 《寒夜与楚伧秋心共饮》诗:“恆河 沙即众生相,高文一卷含辛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