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ōu

没收

mò shōu

ㄇㄛˋ ㄕㄡ

沒收

充公

发还

释义
  1. 把财产或违禁品等强制性地无偿收归公有。 confiscate; take possession of;
    政府没收叛国者的财产。
  2. 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。
    沈从文 《从文自传·我所生长的地方》:“每家俱有兵役,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,一份米粮,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。”吴晗 《明代民族英雄于谦》:“于谦 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,供给边军开支。”赵树理 《张来兴》:“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 何老大 的‘何家花园’改建的。”
  3. 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。
    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曹靖华》:“木刻那边并无新的寄来,寄纸去则被没收,且因经济关系,只能暂停印行。”茅盾 《大鼻子的故事》:“人家当他朋友似的托付他的,他倒不好意思全盘没收。”
国语辞典

沒收

mò shōu
ㄇㄛˋ ㄕㄡ
充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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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
  1. 強制將私有物充公,稱為「沒收」。
    如:「沒收財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