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ēitóngxiǎo

非同小可

fēi tóng xiǎo kě

ㄈㄟ ㄊㄨㄥˊ ㄒㄧㄠˇ ㄎㄜˇ

释义
  1. 不是寻常的事情。形容事情重大,情况严重,不可忽视。也形容人的学问、本领不比一般。 no small matter;
    人命关天,非同小可。
  2. 不同寻常。形容人或事情的极不平凡。
    元•关汉卿 《裴度还带》第一折:“恰才我见 裴度 此人非同小可,此人当来必然峥嶸有日。”元•郑廷玉 《楚昭公》第一折:“此剑非同小可,既到吾国,也是天使其然,岂可便与他去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七回:“话説 虞华轩 也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。他自小七八岁上,就是个神童。”
  3. 特指事情重要或事态严重。
    元•乔吉 《金钱记》第一折:“孩儿,此事非同小可,乃是圣人的特旨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五三回:“这汗后失调养,非同小可。”周立波 《暴风骤雨》第二部二三:“这一场吵呀,可真是非同小可,惊动左邻右舍,都来劝解,也劝不开。”
国语辞典

fēi tóng xiǎo kě
ㄈㄟ ㄊㄨㄥˊ ㄒㄧㄠˇ ㄎㄜˇ
不足齒及
释义
  1. 形容事情的重要或情況嚴重。
    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一四回:「這一嚇非同小可,立刻張皇起來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二六回:「這一喜非同小可,覺得他們也算我為同志,非常榮幸。」
  2. 形容人的學問或本領不同尋常。也作「非通小可」。
    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七回:「話說虞華軒也是一個非同小可之人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九回:「這位大紳鄉非同小可,乃曾做過出使英國欽差大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