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郑徐吾犯之妹有美色,公孙楚与其从兄公孙黑争娶之。楚已纳聘,黑欲强夺,公孙楚“执戈逐之,及衝,击之以戈”。事见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。又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载,何休好《公羊传》而恶《左传》、《穀梁传》,郑玄乃著论以驳之,“休见而叹曰:‘康成(玄之字)入吾室,操吾矛,以伐我乎!’”后以“同室操戈”比喻兄弟相残或内部纷争。
清•许秋垞 《闻见异辞·王孝廉幻术》:“汝等嗜财如此,致同室操戈,何不念仁亲为宝歟?”郁达夫 《沉沦》六:“其实这一次的决裂是发始于他的。同室操戈,事更甚于他姓之相争。”周恩来 《题词》:“千古奇冤, 江 南一 叶 ;同室操戈,相煎何急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