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ān

颁发

bān fā

ㄅㄢ ㄈㄚ

頒發

发表发布公告公布宣布颁布宣告

释义
  1. 公布;发布。 issue;
    颁发命令。
  2. 授与。 award;
    颁发奖状。颁发嘉奖令。
  3. 谓公布、发布命令、指示、政策等。
    清•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六:“自 顺治 十五年后,会试及 顺天 乡试头场‘四书’三题,由钦命密封,送内帘官刊印颁发。”清•林则徐 《颁发查禁营兵吸食鸦片规条稿》:“除该管将弁有犯此者,许所属营弁头目人等据实禀揭考验特参外,合将现定规条特札颁发。”
  4. 授与;分发。
    清•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七:“﹝ 年羹尧 ﹞私造大将军令箭,将颁发令箭毁坏。”杜鹏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一个指导员说,上级前几天颁发的奖金,他们小队很多人认为不合理,要求解决。”
国语辞典

頒發

bān fā
ㄅㄢ ㄈㄚ
頒布、發布、公布、宣布
释义
  1. 頒布、發布。
    《清史稿.卷一五七.邦交志五》:「其禁止米穀以及禁期內應運之漕米、軍米數目,各告示均須由中國政府頒發,以期共見。」
    如:「段考成績揭曉,老師頒發獎品給成績優良的學生。」
  2. 發給、授予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政府對人民發給錢穀或其他物品而言。
    清.崑岡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.卷二四一.戶部.釐稅》:「湖北省軍興以來,餉需支絀,請頒發部帖,勸商捐換,並咨取江蘇抽釐章程,設局試辦。」《福惠全書.卷七.錢穀部.解給》:「蓋非上司頒發,無號可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