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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
bān
bù
颁布
拼音
bān bù
注音
ㄅㄢ ㄅㄨˋ
繁体
頒佈
近义词
发布
公布
宣布
颁发
释义
公布法令、条例等。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,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。
issue; promulgate;
亦作“颁佈”。谓公布、颁发法令、条例等。见“颁布”。
引证
宋•曾巩 《谢元丰三年历日表》:“窃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时;明天道者,在於治历。爰从颁布,俾一奉承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七一回:“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,亲捧兵符印信,颁布号令。”
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组织条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。”
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颁布了,便参加了土地会议。”